約瑟的兒子們。 荒年未到以前,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兒亞西納給約瑟生了兩個兒子。約瑟給長子起名叫瑪拿西,因為他說:「上帝使我忘了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。」他給次子起名叫以法蓮,因為他說:「上帝使我在受苦的地方昌盛。」 埃及地的七個豐年一完,七個荒年就來了。正如約瑟所說的,各地都有饑荒;惟獨埃及全地有糧食。(創世記 41:50-54) 約瑟三十歲站在埃及王法老面前。他結了婚,並有了兩個兒子。從他為兩個兒子所起的名字,我們可以理解他因兄弟的背叛所經歷的苦難與艱辛,以及從上帝的祝福而來的安慰。不僅如此,他並沒有打算隱藏這些,反而每當看見兩個兒子時就要記念。 這樣的經歷與主耶穌基督十分相似。主耶穌也是在三十歲開始他的事工。在接下來的三年半中,他因猶太祭司和法利賽人的嫉妒而不斷被拒絕。最後,他被自己的門徒猶大出賣,也被他偉大的門徒彼得三次否認。在受審時,群眾轉而攻擊他,高喊「釘他十字架!釘他十字架!」在他羞辱地死在十字架之前,他被羅馬士兵嘲弄、鞭打、羞辱。這是任何人都難以想像的。因此,當門徒要求在他得榮耀時坐在他旁邊時,主耶穌如此回答: 耶穌說:「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。我所喝的杯,你們能喝嗎?我所受的洗,你們能受嗎?」他們說:「我們能。」耶穌說:「我所喝的杯,你們也要喝;我所受的洗,你們也要受;」(馬可福音 10:38-39) 正如主耶穌所說,他們並不知道自己在求什麼。然而,主耶穌清楚地說,門徒需要承受與他相同的杯與洗。他沒有告訴他們如何避免,而是要他們去承擔。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我們,正如主耶穌所說: 「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得著生命的,將要失喪生命;為我失喪生命的,將要得著生命。」(馬太福音 10:38-39) 然而,如果我們願意喝他的杯、受他的洗,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他,他也應許我們如下: 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我心裏柔和謙卑,你們當負我的軛,學我的樣式;這樣,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。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,我的擔子是輕省的。」(馬太福音 11:28-30) 凡願意跟隨主耶穌基督的人,也必照著下面所說,被上帝稱義並得榮耀: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,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。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;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。(羅馬書 8:28-30) 的確,隨著世界一天比一天敗壞,我們可能會遇到比約瑟更嚴重的背叛與苦難。然而,如果我們愛上帝,並願意像主耶穌基督一樣把這些當作自己的十字架來承擔,那麼萬事都將互相效力,叫我們得益處,使我們效法他兒子的形像。如此,我們就會得到一個被稱義並得榮耀的生命,就是主耶穌基督的生命。以馬內利。